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第三章 人居环境提升第二十五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对废旧物资、残破或者倒塌墙体的清(整)理,规范各类宣传栏、广告牌、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外机等的设置和安装,保持村庄公共空间有序、美观,保持主要道路路域环境和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