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承担种子质量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能力,并经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