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第二章 审批事项和评估事项精简第十二条已废止在“三园”范围内,对建筑面积在一千平方米以下(含)的结构简单和功能单一的厂房、仓库、设备用房等建筑物,不再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