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倡导与奖励第四十九条有效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