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第七条有效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市县统筹、保障安全的原则,建立全省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通过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免费向社会提供实时导航定位基础性服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