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

本行政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

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