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或者其他理由干涉各民族公民的婚姻自由。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