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章 保护利用第三十条有效会泽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并通过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和传承补助经费等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