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三条有效会泽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进入核心保护区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