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所有权人、使用人按照名城保护规划和批准方案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的,会泽县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名城保护委员会应当给予技术支持,具体办法由会泽县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