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九条有效建设单位采购电梯的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满足消防、急救、无障碍通行、通讯、视频安装等要求。新建住宅应当使用双回路供电系统或者配置备用电源,并预留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线接口。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