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主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办理并予以答复。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