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应急预案,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应急机制。

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无法正常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废弃物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