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联单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