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章 资源化利用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对符合本市城市功能需要、符合相关产业发展导向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项目予以支持,并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