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对符合本市城市功能需要、符合相关产业发展导向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项目予以支持,并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