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九条有效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的区域、场所(以下统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