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十条有效遇有重大公共庆典,需要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经市人民政府确定,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许可的,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