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老年人才资源的开发,支持和鼓励老年人利用知识和技术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