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御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第二章 生态修复第九条有效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结构,增加林地、草地、水域和湿地面积。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