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生态保护第三十一条有效重点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与修复,并逐步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禁止种植桉树等外来速生用材树种纯林;已经种植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改造计划,及时实施林分林相改造,恢复为地带性常绿阔叶林,改造情况应当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