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生态保护第三十条有效重点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江河、水库等水域鱼类资源以及其他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维持水生态平衡。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