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州人民政府、花垣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