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企业技术进步第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投入,提高其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向区外延伸扩展,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到国外发展。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