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档案,设置标牌,制定保护措施,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和社会宣传。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7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