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有效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规划确定的和已建成的城市绿地,划定城市绿地控制线(以下简称城市绿线),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示。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