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公园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县(市、区)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公园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公安、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