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除公园管理机构外,公园内不得新增驻园单位和住户。现有驻园单位和住户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应当遵守公园管理制度。

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