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园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第二十四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和破坏公园内的树木。确需迁移或者砍伐公园内树木的,实施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征得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依法进行。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