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市容管理第十六条有效鼓励临街单位向社会开放使用内部停车场。地方法规 · 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