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三章 职业培训第四十一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创新创业培训的支持力度,鼓励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新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