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道路维修、给排水工程、园林植物修剪、供电线路维护等作业产生的废弃物,作业单位应当清理干净、恢复原状。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