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办理机动车转移、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涉及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