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五条有效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研究分析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和原因,交通信号、道路设施、停车场、公交线路和站点等设置不合理的,及时制定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