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告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