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告条例/第四章 广告业发展第三十五条有效鼓励、支持广告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助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品牌塑造。符合条件的广告企业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