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在核对含有链接页面的广告内容时,应当一并核对所链接页面中与前端页面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内容。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所发布的广告的链接页面存在违法广告的,应当断开链接。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