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全面规划、依法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