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已废止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有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