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用地外缘向外一定距离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范围。

建筑控制区的具体范围: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其中: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立交桥、通道不少于50米。

新建、改建公路在建设期内,两侧建筑控制区依照前款规定管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