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条有效有专门知识的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并及时退还参与办案中所接触的证据等案卷材料。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8年3月2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