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工业企业应当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使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和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降低用水消耗,提高重复利用率。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