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编制古香榧群保护规划,并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古香榧群保护范围内实施建设开发活动,应当符合古香榧群保护规划,有关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