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第六条有效市和柯桥区、诸暨市、嵊州市人民政府应当保护和改善古香榧群生态环境。在古香榧群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古榧树以及周围景物、植被、地形地貌、文物古迹等受到损害。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