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有关部门在处理涉及台湾同胞投资的纠纷、投诉时,可以邀请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组织予以协助。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