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承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和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