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当确定年度社会文明促进主题,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