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应急预案。遇有城市内涝、市政设施管线爆裂、城市道路或桥涵损坏等重大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