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综合管理第七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政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市政设施建设专业规划,依法报请批准。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