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修改妨碍水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