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五十一条有效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